2025年8月,学校机构调整,原发展规划处、学科建设处合并,形成新的机构“发展改革与学科建设处”。
部门职能如下:
1.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、实施、评估等工作;指导各单位规划(含专项规划)的编制、实施、评估等。
2.学校发展改革战略、办学模式、管理体制等专题研究,跟踪国内外一流大学发展战略、举措,开展校际对比及高等教育研究。
3.学科专业布局及优化调整的顶层设计及战略谋划。
4.统筹学校事业发展数据的管理、使用。
5.统筹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;统筹做好省属绩效考核工作。
6.对接上级部门,统筹、协调重大项目谋划、申报等工作。
7.统筹学科建设管理,深化新医科建设,组织学术学位点申报、调整;组织实施学科评估工作。
8.统筹“双一流”建设;省“双一流”建设全过程管理及专项经费统筹管理。
9.学科带头人遴选与梯队建设。
10.完成上级、学校交办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