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工作安排,现将2021、2022年度省属高校绩效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数据填报时间(11月7日至11月27日)
11月8日前,完成学校基本信息、党政科研单位信息、本科专业信息等4张数据表填报工作。
11月10日前,完成教职工基本信息、附属医院师资2张数据表填报工作。
11月11日至20日,各责任部门完成数据填报工作。相关数据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,方可提交。
11月21日至23日,学校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校验。
11月24日至26日,结合审核校验情况完善数据。
11月27日,学校将数据提交给省绩效办。
根据往年情况,省绩效办还将开展全省数据校验、公示、核查等工作,后续相关安排,发展规划处将按照省绩效办要求,第一时间在微信工作群内发布通知。
二、填报说明
1.填报系统网址:https://kpi.lnie.ln.cn/
2.填报流程:各部门使用自己部门的账号登陆,进入系统时会有2021、2022两个年度的界面选择,需分别进入、分开填报。填报数据后在系统内确认信息无误,提交即可。
3.填报数据时间界定:
(1)2021年度填报界面
“当年”: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(如发表论文,教学、科研项目等)
“近五年”: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(如科研奖励等数据,以批复文件或证书签发日期为准,论文以检索时间为准)
(2)2022年度填报界面
“当年”: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(如发表论文,教学、科研项目等)
“近五年”: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(如科研奖励等数据,以批复文件或证书签发日期为准,论文以检索时间为准)
(3)其他时间界定
“累积”:开办本科教育以来(如平台、基地等数据)
“未界定时间界限的”:为累积数据或时点数据,结合实际情况判断,填写实际发生日期即可。
三、工作提示
填报前,请认真研究阅读指标体系以及《填报指南》相关要求,确保填报数据符合要求,不漏报、不错报。数据已经提交到省里,不能再修改,请务必保证认真准确填报。
(一)基本操作
1.请使用谷歌浏览器开展填报工作。
2.采用EXCEL模板导入数据,在使用EXCEL模板时,请按提示“启用宏”,并不要改动模板,否则将导致导入数据丢失或其他错误。
3.管理能力指标和部分办学水平指标需在系统中直接填报,文字最多500字。需要上传附件的,只能上传1个文件。
(二)填报范围
1.表单中的“非必填”数据也要填报。
2.同一专业多个称号只填写一项,既是国家级又是省级,两个都可填写;同级别内只能填写一个。
3.论文数据中,教师是通讯作者、学生是第一作者,只能填报在一个表中,不能重复填报。我校教师与外校教师为“并列通讯或第一作者”,在省级数据校验中会提示为“重复数据”,请准备相关支撑材料,备查。
4.注意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的界定。
如在填报过程中有其他问题,请与发展规划处联系。
附件:本年度高校综合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修订工作情况说明
发展规划处
2022年1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