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(部门):
按照今年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相关安排,现对学校2023年度项目库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,同时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核对象
学校2023年度项目库建设支持项目。
二、相关说明
1.为减轻负担、提升效率,请依据《大连医科大学项目库实施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方案(试行)》(大医发〔2023〕92号)要求,在填报项目执行中期情况的基础上,结合实际,予以完善,按以下情况,如实填报《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度项目库建设项目自评表》(见附件)。
(1)已完成: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(经费可有结余)。请重点明确目标任务达成情况,提供体现项目成效、目标任务达成情况的支撑材料,如建设成果照片等。(目前待支付的,请与招采等部门沟通,如财务封账前可完成,属已完成项目)
(2)基本完成:目标任务基本完成、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支付的项目。请重点备注说明原因,以及预计完成时间。
(3)未完成:项目已开展、但目标任务未达成的项目,请重点明确目标任务的完成度,在备注中提出下一步想法。因季节等原因不能实施或项目已安排但经费未完全支持等项目,在前期已与发展规划处、财务处沟通的基础上,备注简要说明即可。对需跨年度完成的项目,请备注写明2024年继续执行,可申请2024年考核。
(4)未开展:因特殊原因未开展的项目,备注说明相关原因。
2.请于11月22日(周三)下午4点前,将电子版自评表(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PDF版、EXCEL版)及相关支撑材料,以“项目单位+项目名称”命名的文件夹打包压缩,发送至邮箱fzghc@dmu.edu.cn。
三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未尽事宜,可与发展规划处沟通联系。
具体工作联系人:杨阳
联系方式:86110038,15641107676
发展规划处
2023年11月18日
附件:《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度项目库建设项目自评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