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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浏览文章 【发布时间: 2024-06-24 08:32:01】  【点击数: 】 【字号: 】 【我要打印

关于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、部门:

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及辽宁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。2020年10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总体方案》)。自2020年底开始,省委、省政府陆续出台了《辽宁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具体措施》等文件,进行了系列工作部署,持续推进《总体方案》落实落地。

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6月18日印发的《关于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申报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,由发展规划处组织我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试点目标

围绕落实《总体方案》及我省重点任务具体措施,聚焦解决教育评价改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,围绕教师评价、学生评价、用人评价(如各类人才发展评价、科技人才评价等)、学科建设成效评价、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领域,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,创新方式、大胆探索,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实践成果。

二、试点内容、形式及实施

(一)试点内容及形式

各单位(含院、部、系)聚焦《总体方案》中某一个重难点领域或某一项具体任务,积极开展改革探索,申报“试点项目”。

(二)试点实施

试点期限为1-2年(校级试点项目至“十四五”末期),试点结束后,开展试点评估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深入学习,深刻领悟。对《总体方案》《辽宁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具体措施》等文件再学习、再领悟,结合近几年改革实践,进一步深刻理解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,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大意义,进一步明晰、厘清评价改革的具体任务和关键事项。

2.认真研究,统筹谋划。面向学校(院、系、部)高质量发展,将试点申报工作与“十五五”规划调研重大立项(体制机制改革创新)紧密结合,切实将评价改革作为推动学校“十四五”及三年行动高质量落实、“十五五”时期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,深化学校综合改革,推动实现体制机制创新。

3.高度重视,积极申报。请各单位(部门)积极申报,相关项目经学校评选,择优推荐上报省厅和作为校级试点项目,同时纳入项目库管理。学校将以此次申报为契机,推动我校评价改革工作更深一层、更进一步。

四、其他

1.请各单位(部门)于6月25日下班前,将申报书、申报表电子版(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PDF版、Word版)发送至fzghc@dmu.edu.cn。

2.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杨阳,86110038

3.我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学习材料: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专刊》(2021年4月 发展规划处编制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发展规划处

2024年6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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