绩效考核各责任单位:
按照省绩效办相关工作安排,7月8日至12日,为全省高校2018年度绩效考核数据公示期。公示期间,各高校将相互校验数据,并对其他高校问题数据提出质疑,同时,也要对其他高校提出质疑的本校数据进行解答。为做好数据公示期间相关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公示数据范围及省绩效办工作安排
(一)公示数据范围
共61张定量化数据表,含:初始化信息表6张(表1.1-1.6)、人才培养数据表13张(表2.1-2.13)、学术研究数据表8张(表3.1-3.8)、师资队伍数据表6张(4.1-4.6)、社会服务数据表4张(5.1-5.4)、学生信息表16张(6.1-6.16)、就业创业数据表4张(7.1-7.4)、办学经费表4张(8.1-8.4)。
(二)省绩效办工作安排
7月8日-12日,进行全省数据公示。公示期间,学校可对全部公示数据在线提交质疑(说明:系统有隐私保护功能,只显示质疑内容,不会显示质疑人信息;校内子账号仅可查看数据,质疑内容由学校账号统一提交)。
二、公示期间相关工作
(一)复核我校填报数据
请各牵头部门对负责填报的我校数据进行复核,如发现有问题的数据,如数据错误、遗漏等情况,请反馈给发展规划处。
(二)核查并下载其它高校相关数据
1.数据核查
请各责任部按照填报时的责任分工,对其他高校相关数据进行核查,重点核查理科为主类高校(见附件)相关数据。
如发现有问题数据,请列出学校名称、有问题表单、相关数据及情况说明,于7月10日下班前反馈。
2.数据下载
请各责任部门下载其它高校对应表单中的数据。如人力资源部负责表1.4、1.5、4.1、4.2、4.4、4.5、4.6,需下载其它高校对应表单。
下载时请注意:
(1)须下载除我校外其他35所公办高校相关数据(见附件)。
(2)系统没有导出功能,只能复制、粘贴,请保留表头,下载到excel文件中。
(3)每个数据表(如,表1.4…)对应制作成一个excel文件,每个学校的数据在该文件内使用一个表单(sheet),学校排序按照公示系统中的排序。
请将下载的数据,于2019年7月12日下班前反馈给发展规划处。
(三)解答其他高校对我校提出的质疑数据
针对公示期间,其他高校对我校提出的质疑数据,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解答。由发展规划处统筹协调,涉及具体数据,联系相关责任部门。
三、公示系统登录方式
使用子账户通过高校综合运营监测及绩效管理平台登陆,进入公示系统,可查看所有公示数据。同一账号,不能多台电脑同时登录。
附件:公办高校名单
发展规划处
2019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