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、广大教师:
校际合作项目为教育厅长突破项目,是学校进一步推进开放办学、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的有力抓手。为积极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《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,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辽教发〔2020〕4号)文件精神,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》(辽教办〔2021〕93号)文件要求,进一步加强校际合作,提升学校的竞争力、创新力、贡献力、影响力,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。结合学校实际,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际合作项目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学校各学院(部、系)。
二、申报项目范围及数量
1.申报项目分为联合培养(本科生、研究生)、教师互聘、协同创新、资源共享(本科生、研究生)、合作交流等五个类别。
2.项目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。
3.请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填写《项目申报书》和《汇总表》(见附件)。协同创新类项目限报2项,其他每类别项目限报5项。
三、报送要求及联系方式
请于5月10日前,将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分别报送至该类项目牵头单位。
1.联合培养类:
本科生联合培养:教务处 牟老师,86110557,zlgc2012@163.com
研究生联合培养:研究生院 唐老师,86110154,dyyjspy@126.com
2.教师互聘类:人力资源部 周老师,86110055,dmu041186110055@163.com
3.协同创新类:科技处 陈老师,86110145,dykjcgzh@163.com
4.资源共享类:
本科生资源共享:教务处 牟老师,86110557,zlgc2012@163.com
研究生资源共享:研究生院 唐老师,86110154,dyyjspy@126.com
5.合作交流类: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岳老师,86110199,378802487@qq.com